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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住院患者及陪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

浏览次数: 日期:2020-11-17

各科室:

根据秋冬季疫情防控及《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》(淮卫发(2020)100号)文件要求,择期住院患者及陪客需入院前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,其中符合条件的住院患者及陪客,医院将不再收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。结合医院实际,特制定工作规定及流程如下:

一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减免范围

(一)新住院患者。本区户籍人群、区外户籍在洪泽参保人群,财政负担1次;其他情况均自费。新住院患者,每住院1次,财政负担1次。

(二)陪护人员。本区户籍人群、区外户籍在洪泽参保人群,财政负担1次;其他情况均自费。

二、具体流程

(一)择期住院患者及陪客。门诊医师开具住院证的同时,为患者和陪客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手工申请单,(在住院证楣头空白处填写陪客姓名,医生签名)并履行相关告知。1.告知患者至门诊收费处1号窗口现金缴费,并至医院北门采样点完成采样;2.告知患者凭住院证、核酸检测报告(入院前7日内,二级以上医院或疾控中心检测结果可互认)、法律告知书方能办理入院,陪客出示核酸检测报告至所在病区护士站办理陪客证;3.告知患者保存好发票,符合退费条件的可在住院后至护士站退费。

2.急诊住院患者及陪客。急诊患者入院后,住院医师核实患者信息并在工作站中开具核酸检测申请,自费人员医生开具“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(PCR法)”120元/次医嘱,免费人员医生开具“(免费)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”0元/次医嘱。为陪客开具手工申请单,(填写陪客姓名加盖病区章)告知患者至门诊收费处1号窗口现金缴费,并至医院北门采样点完成采样。结果未出需单间隔离;患者及陪客核酸结果出具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。

3.退费流程。病区护士核实患者身份、查对陪客材料,材料完整无误后在核酸检测发票上盖病区章(陪客发票注明被陪护人姓名和住院号),回收退费发票,并于每日下午4点将发票及住院患者和陪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退费发票信息交接表(附件1)上交至财务科(节假日顺延)。告知患者退费金额补充至住院费。

4.信息登记。各病区护士按照《淮安市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2)格式登记新入院患者及陪客信息,并于每日下午4点通过OA汇总至财务科。

5.材料保存。陪客材料(身份证复印件、被陪护人出院小结)、法律告知书由各病区护士站保存。

本规定自《通知》下发日起执行,原相关规定废止。

附件1:住院患者和陪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退费发票信息交接表

附件2:淮安市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信息登记表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洪泽区中医院应急办

2020年 11月16 日


附件1、2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