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 疫情防控相关设施改造项目询价公告
浏览次数: 日期:2021-11-05
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疫情防控相关设施需要进行改造,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报价。
一、 采购内容
1.在门诊入口处新建缓冲等候通道,并向北延伸;
相关具体要求请参照图纸说明和勘察现场(见附件)。
二、采购要求及条件:
对供应商的要求:
1.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、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。
2.投标总价应包括以下内容:完成采购方所需服务内容,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;包括货物制造、运输、采购保管、产品检验检测、税收等一切费用。
3.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标准、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,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。
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(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,格式自拟);
4.投标人在投标前请自行勘察现场,未勘察现场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;。
5.本项目工期为7个日历天。
6.本项目付款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付95%,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付剩余5%(无息)。
三、招标规定与要求:
1.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需方确定限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(¥35000.00),否则视为弃标。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(单位:元),所报价格包括所需采购项目的总价、运费、人工、安装、检测和税费等所有费用。供应商请在报价的同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2.按国家标准和招标要求进行售后服务。
3.投标价格大小写不一致的,以大写金额为准。报价单必须打印,报价手写的按废标处理。
4.报名时间: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8日11:30止,报名者需联系招标人员并勘察现场。
5.开标时间:2021年11月8日14:30前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(壹份)上签字盖章后,将报价文件密封带至询价人单位。报价文件应包括:附件1至3(询价采购报价单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)、营业执照等。
5.下列情况之一者,报价单无效,作为废标处理:
① 报价文件未密封、未加盖报价方公章。② 报价文件和样品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送达。③ 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报价书报价金额没有打印填写的。④投标单位递交的招标报价书金额不能确定的。⑤ 投标内容不符合询价要求的。
6.成交条件: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者为中标人。
7.开标地点: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 第二会议室。
8.第一次时间: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0个日历天内。
9.联系人:魏素萍 刘洪斌
联系电话:0517-87385638
电子邮箱:2621845644@qq.com
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
2021年1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