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开展《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》培训
浏览次数: 日期:2019-06-11
为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规范投诉处理程序,改进医疗服务,6月11日下午,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在四楼第一会议室组织开展了《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》培训会。
会议首先由医患办主任曹健传达学习了省卫健委关于《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》执行注意事项的有关要求。会议指出,全院职工要进一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,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,改善患者就医体验,防范医疗安全隐患,减少医疗纠纷及投诉。会议强调,投诉实行“首诉负责制”,各部门、科室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要紧紧围绕如何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做好投诉管理工作,及时化解矛盾,避免矛盾激化升级,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。
据悉,《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》已于2019年2月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,自2019年4月10日起施行。《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》将投诉管理定义为患者就医疗服务行为、医疗管理、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医疗机构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,医疗机构进行调查、处理和结果反馈的活动。本办法的实施,预示着医患纠纷、投诉处理工作即将进入法治的新时代。(王 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