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核酸检测费用报销的通知
浏览次数: 日期:2020-1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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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卫健委、医保局、财政局下发的《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》(淮卫发(2020)100号)要求,符合条件的群体,医院将不再收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,相关检测费用由医保和财政负担。现将核酸检测费用报销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凡来我院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,免费做“新冠肺炎核酸检查”。患者免费核酸检测费用按门诊部制定的流程执行。
二、符合住院条件的患者,入院后,床位医师告知退费,并在发票上注明“住院患者新冠肺炎核酸免费检查,请予退费”,患者或家属到门诊服务台登记后到收费处退费。
三、住院患者陪护人员、区外户籍在洪泽参保住院人员、医疗机构高风险工作人员。如:发热门诊、隔离病房、血透室、呼吸科、胸外科、手术室、ICU等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等,检测费用按门诊部制定的流程执行。
四、区外户籍住院人员核酸检测费用回原籍报销。
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医保科
2020年11月11日